博物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柳州市文物事业的发展,发挥博物馆的功能,规范对博物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特制定《柳州市博物馆章程(草案)》。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柳州市博物馆。 第三条 本单位的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更好地保护、研究文物。
博物馆藏品制度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字1996 70号)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博物馆藏品是国家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准确鉴别藏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加强藏品的保护管理,确保藏品安全,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博物馆入藏标准和程序
文物征集管理制度
咨询电话:0772-2819119
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管理制度
《关于给予〈柳州市博物馆章程〉批复的请示》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