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博物馆关于公开招募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及服务合作的公告(2026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等8部委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关于柳州市文博单位实施文化创意产业运营管理试点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文件要求,为提升博物馆服务质量水平,丰富服务供给,规范化管理文化项目工作,柳州市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及服务合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柳州市博物馆始建于1959年,位于广西柳州市人民广场东侧,是一座拥有先进设施与现代化功能的综合性国家级重点博物馆,柳州市标志性建筑之一。馆藏文物丰富,许多馆藏文物颇具地方特色,因其精美罕见而成为国之瑰宝。常设陈列有《鹅之山兮柳之水——柳州历史文化陈列》《白云深处有人家——瓯骆后裔民族特色服饰展》《生命之旅——古生物化石陈列》《古代青铜艺术陈列》《古代扇面书画艺术陈列》《龙壁柳砚馆》《古石琅矸姿 秘文龙虎形——古代碑刻艺术陈列》《东门往事——柳州古城历史文化展》《古城印记——柳州古城文化陈列》《柳宗元生平陈列暨廉政文化展》《柳宗元柳州惠政及文学成就展》等。

柳州市博物馆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以展示为主,作为自治区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示范基地和试点单位,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文旅融合发展,坚持保护为先,坚持正确审美和价值导向。

二、招募目标

本次合作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合理利用柳州文化文物资源,通过引入优质的社会力量参与,打造多元领域的合作,开发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文化创意产品,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产品,推动博物馆资源的活化利用,为公众提供更丰富的文化体验。

本次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及服务合作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并有合作意向的的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均可申请。意向合作单位可根据自身专业优势,选择单一项目重点申报,或进行跨类别、多项目的联动合作。

三、合作项目内容及要求

01

文化创意衍生品开发 

柳州市博物馆的文化创意产品研发以展示为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文化创意衍生品开发采取IP授权、联合开发、授权生产三种合作模式。符合要求的合作方将进入柳州市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项目备选库(文创衍生品)”。

本项目具体要求请下载附件3查阅。

02

空间合作项目

1.文创空间运营服务

柳州市博物馆面向社会招募文创空间运营服务合作方1家。合作方需围绕现有特定空间,结合博物馆文化定位与公众需求,提出文创空间运营服务合作方案,运营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文创展销区、沉浸式体验空间、便民自助服务等。要求运营服务合作项目需与博物馆整体文化氛围相契合,突出柳州地方文化特色与博物馆馆藏资源元素;合作方需具备成熟的商业运营经验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能力,具有设计打样、生产制造、营销推广、消费渠道等供应链的合作及整合能力;合作方负责设施设备投入及日常运营管理,能够独立承担空间运营所需的各项成本;合作方须在本地有办公地点并确保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博物馆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博物馆良好形象。柳州市博物馆提供场地支持,并对空间设计方案及运营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本项目具体要求请下载附件4查阅。

2.公共空间智能自助服务

为满足游客公共服务需求,柳州市博物馆面向社会招募公共空间智能自助服务合作方4家,其中特色茶饮自助服务2家、便民自助售卖机2家。合作方在柳州市博物馆所辖场馆的指定地点提供服务,所售产品设计应有柳州文化元素、广西地域特色,所销售品类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许可。合作期间,柳州市博物馆授权合作方使用博物馆提供的标识、图像等,提供保洁、保序等服务。

本项目具体要求请下载附件5查阅。

3.AR智能导览服务

柳州市博物馆面向社会招募提供AR智能导览服务项目合作方1家。博物馆将展厅、文物内容授权合作方,由合作方负责内容的设计和技术实现,在博物馆投入设备,并确保服务项目内容的专业性、创新性及可持续性。同时,由合作方负责对应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的维护、体验服务管理。

本项目具体要求请下载附件6查阅。

4.智能交互体验服务

柳州市博物馆面向社会招募提供智能交互体验服务项目合作方1家。由合作方出资在柳州市博物馆场馆内指定区域提供智能交互体验设备以实现互动功能,提升游客参观体验。柳州市博物馆提供适合设备运行的场地、安保等服务,并授权合作方使用合作期间博物馆提供的标识、图像等资料。合作方负责对设备运维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维护、体验服务管理。

本项目具体要求请下载附件7查阅。

03

文化创意活动课程开发

柳州市博物馆与具有资质的单位或团体开展文创体验、特色研学等文化创意活动开发合作,招募内容为文化创意活动课程。经初步评选,将符合要求的课程列入“文创产品开发项目备选库(文化创意活动课程)”。合作方须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公益性原则,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合作方可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柳州历史文化,以及柳州市博物馆特色展览等文化资源,结合公众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文创体验、特色研学等课程项目合作方案。

本项目具体要求请下载附件8查阅。

四、合作事项说明

1.博物馆在合作项目运营过程中发挥监管督导作用,通过服务质量监督、运营评价、风险评估,以确保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2.场地空间合作使用:馆方指定合作方使用范围和空间,用于摆放必要的设备,设备的摆放及宣传性装饰等需经过馆方同意,不得改变。

3.合作分成比例经评选入围后协商。双方各自负担结算税费。

4.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柳州市博物馆授权IP开发的沉浸式数字体验项目和文化创意产品,馆方享有合作开发项目的各项知识产权,未经馆方书面允许,合作方不得给予第三方合作营利。

5.合作期限:一至三年。合作期内每年对综合收益成效、运营服务、公众意见等方面进行考核。若合作期内合作单位发生违约事件,馆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期限以协议为准,若遇到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解决。

6.在柳州市注册且履行纳税义务的合作方优先考虑。

五、提交申请文件

有合作意向的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1.《合作项目申请表》(一项一表,请下载方案书模板,按模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提供“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要求相关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捌份以密封形式送达。

六、公开招募流程

1.发布本次招募公告。

2.意向合作方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所有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文创空间运营服务、公共空间智能自助服务、AR智能导览服务、智能交互体验服务择优选定合作方。由馆方组织评审小组开展线下评审,评审专家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现场综合评定。

4.文化创意衍生品开发和文化创意活动课程开发项目,由馆方组织评审小组开展线下评审,对其申请文件进行现场评议,须小组成员70%以上同意可纳入拟文创产品开发项目备选库。

5. 评审结果在“柳州博物馆”(http://www.lzbwg.org.cn/)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6. 柳州市博物馆与入选单位就合作细节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若双方对合作细节未达成一致,柳州市博物馆将有权根据评审结果顺位选择其他意向合作方。

7. 合作协议签订后,入选单位需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开展项目筹备与实施工作,柳州市博物馆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督。

七、材料提交事项说明

1.提交方式:现场送达

2.材料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12点止(北京时间)

3.送达地址:柳州市解放北路37号柳州市博物馆

4.联系人:李女士、覃女士

5.电  话:0772-2821560

6.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柳州市博物馆将有权予以拒收。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次招募不接收快递或直接邮寄至博物馆的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

八、特别说明

1. 本文化项目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博物馆所有。

2. 博物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作内容和相关要求。

3. 具体合作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4. 本次招募须遵照上级关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创意产业运营管理的相关政策落实,最终签订合作协议内容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附件


附件1  封面(请完善相关信息后,打印贴在密封袋正面).docx

附件2  合作项目申请方案模板(含合作申请表,一项一报,壹式捌份,装订并密封).docx

附件3  文化创意衍生品开发的合作内容、模式及要求.docx

附件4  文创空间运营服务的合作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5  公共空间智能自助服务的合作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6  AR智能导览服务的合作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7  智能交互体验服务的合作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8  文化创意活动课程开发的合作内容及要求.docx